近日,浦北縣大調解中心成功調解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當事人為浦北縣大調解中心的調解人員公平公正快速化解糾紛點贊。
事因起始
包某輝在浦北縣某木業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負責鋸邊工作,在工作中出現了受傷事故,經人社局認定該受傷事故為工傷。包某輝接受治療出院后,經欽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勞動能力傷殘等級為八級,停工留薪期為8個月。事故發生后,浦北縣某木業有限公司向包某輝支付了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醫療費,但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期間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用等共計10萬余元遲遲未支付給包某輝。后經當地綜治中心多次調解無果,包某輝無奈之下來到浦北縣大調解中心申請調解,大調解中心依法立案進行調解。
迅速調處
浦北縣大調解中心接到包某輝申請后,刻不容緩啟動大調解聯動平臺,由縣人社局、縣總工會、縣司法局、縣大調解中心分別派出調解員,同時聘請第三方律師參與該起案件的調解工作。
案結事了
調解人員認真了解和梳理案情,向雙方當事人耐心、詳細講解相關勞動法律法規。通過調解員耐心地釋法說理,剖析案情,讓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讓,雙方當事人愿意各退一步,達成了合情合理合法的賠付方案。當事人握手言和,并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最終包某輝如愿拿到賠付款7萬多元。包某輝激動萬分,握著調解人員的雙手說道:“萬萬沒想到,大調解中心居然那么快就幫我解決了問題,真是太感謝你們了,你們才是真正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好官員!”至此,實現了案結事了。
浦北縣大調解中心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楓橋精神”,整合多元化力量和資源,有力踐行了“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宗旨。
來源:浦北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