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記者從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廣西迎檢工作組獲悉,我區公開第七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邊督邊改典型案件問責結果,以接受社會監督。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指出梧州市9個排污口仍未徹底整改到位,但該市已公示完成整改,同時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仍有廢水直排、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違法堆存、保護區內“散亂污”等突出問題,相關單位、部門及責任人負有直接的責任。梧州市監委對萬秀區政府副區長王永燎,梧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駱麗娟2人進行誡勉談話;對萬秀區安監局局長陳東升、梧州市港航管理處主任張文鋒2人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萬秀區龍湖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候樹輝,萬秀區富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彭浩,梧州市市政園林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莫偉堅,梧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賀秀琴,梧州市港航管理處稽查科科長馮樹堅5人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對梧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負責人劉康強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梧州市部分大型工地長期以來未落實“九個百分百”措施,存在揚塵污染嚴重和影響市區空氣質量問題,相關分管領導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梧州市監委對梧州市住建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呂義杰進行誡勉談話,對梧州市住建委建筑市場監管科科長夏曉罡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梧州市龍圩區政府整治大氣污染問題工作不力。龍圩區PM10、PM2.5的平均濃度長期高于其他城區,且在市大氣辦啟動空氣質量預警時,龍圩區政府啟動預警響應不及時,直接影響到市區空氣質量改善,相關分管領導負有直接責任。梧州市監委對龍圩區政府副區長郭壯明進行誡勉談話,對龍圩區環保局局長陀家翠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崇左市大新縣下雷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一采石場自開采以來未辦理占用林地手續,并存在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仍非法采礦和占用林地的問題,有關部門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大新縣紀委對大新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梁明,大新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勤,大新華僑經濟管理區黨委書記(原大新縣林業局局長)周瑞偉,大新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建平,大新縣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原大新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冠海5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玉林市興業縣大平山鎮畜禽養殖基礎工作不扎實,大蘇社區、江嶺村、下塘坡村存在養殖污染直排問題,有關部門負責人履職不到位。興業縣紀委監委對大平山鎮政府黨委委員、副鎮長陳方恒,大平山鎮政府副鎮長譚鑑建2人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