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ㄓ浾?余鋒 通訊員/昌苗苗)根據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及我區自查自檢情況,《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我區應在今年6月前完成整改的28個問題中,目前有8個未完成。8月29日,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舉行8月例行新聞發布會,就相關問題進行了通報。
據通報,這8個未完成整改的問題中,有3個涉及水環境質量:《方案》定于2017年底前使重點河流水質得到改善,但2017年底,南流江、欽江、下雷河等河流污染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水質不能穩定達到國家要求,個別河流水質出現下降。整改責任主體為玉林、欽州和百色等市政府;《方案》定于2017年6月底前梧州完成一級保護區9個排污口截污治理,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督察期間,發現仍有排污口沒有整改到位,整改責任主體為梧州市政府;《方案》定于2017年底前南寧基本消除城區黑臭水體,但今年5月國家黑臭水體專項督查通報南寧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僅為71.1%,整改責任主體為南寧市政府。
有2個問題涉及自然保護區:《方案》定于2017年底前完成未確界自然保護區的確界方案上報工作,但目前仍有7個自治區級保護區未完成確界,部分違法違規項目未及時退出保護區,整改責任主體為南寧、桂林、玉林和崇左等市政府;《方案》定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合浦儒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內的全部養殖場進行清理整治,但目前保護區實驗區內仍有數家養殖場未清理,整改責任主體為北海市政府。
有1個問題涉及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方案》定于2017年底前全區城市PM10和PM2.5濃度分別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以下,但2017年部分設區市空氣環境質量未完成自治區“大氣十條”考核任務,影響全區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指標,整改責任主體為梧州、貴港、玉林、百色、賀州和來賓等市政府。
有1個問題涉及鋼鐵和鐵合金小冶煉企業淘汰:《方案》定于2017年3月底前對北海、欽州、防城港市鋼鐵、鐵合金行業進行清理整頓,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督察期間,發現欽州市存在“散亂污”小冶煉企業違法生產現象,整改責任主體為欽州市政府。
此外,還有1個問題涉及重點企業固廢處置:《方案》定于2017年底前完成華錫集團來賓冶煉廠雞公山渣場無害化治理,廣西銀億科技冶煉有限公司制磚生產線逐年消化原堆存廢渣。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督察期間指出,華錫集團來賓冶煉廠環境污染問題整治不到位依然存在風險隱患,廣西銀億科技冶煉有限公司廢渣治理進展緩慢并違法建設新項目,整改責任主體為來賓、玉林市政府。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以上問題,該廳將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要求和時限,督促各整改責任單位完成整改,并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