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受害人鄭先生接到號碼為陌生手機號碼的短信,在短信上對方自稱是其的同學鄧某某,在之后其與對方短信及電話聊天過程中,對方謊稱家中人有事情問其借錢,其信以為真將3000元交給對方,過后鄭先生妻子打電話給鄧某某時稱沒有向其借過錢,遂發現被騙。
6月7日,在欽南公安分局指揮情報中心、刑偵大隊的大力協助下,南珠派出所民警在欽州市欽南區英華十巷某民宅抓獲涉嫌詐騙嫌疑人張某某(女,45歲,欽南區人)。經審訊,嫌疑人張某某供認其獲悉其表妹鄧某某與鄭先生是同學,于是其冒充鄧某某的身份,以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騙取鄭先生的信任后,借口家里有急事詐騙了鄭先生3000塊錢。
2021年11月8日,受害人黃先生報稱在2021年9月份,其認識一個自稱是某單位辦公室主任的男子,該男子稱能幫其小孩辦理就讀市區某小學的事情,之后該男子以需要“活動經費”與領導吃飯,送禮為由,騙取黃先生22000元,但黃先生從轉賬之后至今,該男子也不能幫其解決小孩就讀某小學事宜,并且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后該男子電話不接信息不回,才意識到已經上當受騙。
6月7日,在欽南公安分局指揮情報中心、刑偵大隊的大力協助下,南珠派出所民警抓獲詐騙嫌疑人石某某(男,42歲,欽北區人)。經審訊,嫌疑人石某某對其以幫人辦理小孩入學為由實施詐騙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石某某騙取受害人的錢財全部揮霍一空。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嫌疑人石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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